​“大头娃娃”事件涉事者:何忍做丧尽天良的事?

2026-01-26 18:47 来源:网络 点击:

“大头娃娃”事件涉事者:何忍做丧尽天良的事?

牛日成 | 撰文

金亮 | 音频

陈炯 | 版式

近日,发生在湖南郴州市永兴县的“大头娃娃”事件引发舆论的持续关注。针对这一事件,湖南省政府昨天回应称,相关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及消费欺诈,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大头娃娃”事件涉事者,何以忍心做出丧尽天良的事?

有关湖南郴州“大头娃娃”事件,我们先来简单说说它到底是什么回事。

不久前,郴州市永兴县多名患儿家长发现孩子的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而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所谓“特医奶粉”。这款所谓的“奶粉”实际上只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的资质。

“特医奶粉”与固体饮料不同,也有别于一般的奶粉,它是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等特殊医学状况的婴儿或重疾病人营养需求而研制的配方乳制品,能长期满足患者的各种营养需求。

既然“倍氨敏”不是特医奶粉,永兴县的多名患儿家长又为什么买呢?原来,是郴州市儿童医院医生开处方指定患儿家长到当地一家“爱婴坊母婴店”购买。虽然受害家长也曾质疑过倍氨敏包装上的“固体饮料”字样,但店内导购人员说“这是牛奶的另外一个简称”,“倍氨敏”等同于婴儿奶粉。就这样,误导家长们买固体饮料当成特医奶粉,造成孩子营养不良,被诊断为佝偻病,有的甚至出现“大头娃娃”的特征。

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是,调查认定相关商家涉嫌虚假宣传,当地已对开处方推荐“假奶粉”的医生停职一年,同时向涉事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企业将联合医院按退一赔三的方式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并安排患儿进行体检,当地还将深入调查并对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这里需要明确一点是,郴州永兴县“大头娃娃”事件的起因不属于奶粉质量的范畴,甚至可以说本身不是奶粉的问题,而是人为诱导将固体饮料当特医奶粉。因此,不能因为信息传播带有“奶粉”的字样而给中国奶粉抹黑,误伤国产奶粉。

就事论事,一些消费者由于知识缺乏,不能分清固体饮料与特医奶粉的不同,这本身不是永兴县“大头娃娃”事件的关键,而关键是医生和母婴店一定知道两者的不同而蓄意误导患儿家长购买。这一点也决定了事件的性质。

分开来看,这件事一方面是涉事母婴店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而且已经造成了患儿出现“大头娃娃”等病症,严重伤害了患儿的身体健康,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相关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责令涉事母婴店按“退一赔三”向受害者家属赔偿,但这还远远不足以抚慰家长心中的伤痛,或者也永远无法换回患儿的身体健康。

涉事母婴店“黑眼珠只认白银子”,为了赚昧良心钱而蓄意误导家长购买固体饮料当特医奶粉,全然不顾对孩子健康的伤害。这不是普通商品销售的虚假宣传及消费欺诈,而是直接关系患儿身体健康乃至生命的陷害,是丧尽天良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母婴店的处罚绝不能仅限于“退一赔三”的廉价赔偿,而应该根据患儿的伤害度提升赔偿额度,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刑事责任。唯有让诚信缺失和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以儆效尤。

这起事件还有一个关注点,就是医生涉及开处方指定患儿家长购买固体饮料当特医奶粉,这一行为更加恶劣。它的严重性不仅是医生诱导家长买假特医奶粉,而且完全可以理解为本应是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极少数医生,实际上已经沦为“谋财害命”之徒,严重玷污了医者仁心的职业道德,破坏了医生的良好形象。

严格上来讲,这样的医生已经彻底丧失了最起码的医德,已经不配医生的称呼。因此,对涉事医生的处理,不应仅是停职一年,而应取消其医生执业资格,开除出医护队伍,终身不能从事医护职业。同时,还要顺藤摸瓜,彻查其中必定存在的利益输送细节,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严惩不贷。否则,不仅让受害患儿家长无法接受,而且也起不到警示来者的作用。

除此之外,对于受害患儿必须邀请来自第三方的权威专家进行诊断治疗,确保对患儿伤害程度诊断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并尽最大的努力进行治疗,以期减少后遗症。这是必须有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