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13年后,改判无罪!“张志超案”案件大梳理

2025-09-30 01:42 来源:网络 点击:

入狱13年后,改判无罪!“张志超案”案件大梳理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央视新闻、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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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

△张志超和代理律师李逊 来源:红星新闻

【案件梳理】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

2005年2月11日,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在一个停用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案发厕所

2005年2月12日凌晨1点,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

2005年2月26日,张志超被正式逮捕。

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

2012年3月19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2年11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10月,山东省检察院开始复查该案。

2016年4月15日,山东省检察院告知马玉萍,因案情重大复杂,复查延期3个月。7月中旬,复查再次延期。

2016年至2017年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和2017年5月2日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了3次视频接访,在了解了张志超的案情后,最高法正式立案审查。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至2019年

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随后分别在2018年5月、2018年8月、2018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5月、2019年8月,连续六次对该案延长审限。

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无罪。

网友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 但是不会缺席

2005年案件发生时,张志超不满16岁,一年后,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如今,张志超满31岁,再审宣判他无罪的同时,人们不禁要问:“张志超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央视热评

近年来,司法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指示,加大平反冤假错案的力度,为蒙受不白之冤的当事人洗清冤屈:聂树斌、呼格吉勒图、念斌、金哲宏……如今,冤案昭雪名单上又多了一个名字:张志超。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的被告人,是如何被认定有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哪些因素导致了错误认定和判决?其中是否有人为因素?这些都值得追问。之所以追问,除了这是本案错案责任追究的基础,更在于通过分析冤案发生原因,寻找冤案发生的共性原因进而作出制度安排,避免冤案再发生。

再过十多天就是春节了。张志超回家了,张家今年会过一个与往年大不一样的春节。我们衷心希望张志超能尽快告别过去,走向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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